《淘宝直播管理规则》新增认证管理要求
为了进一步落实《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和《互联网用户账号信息管理规定》等法规的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淘宝直播平台的市场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淘宝网将对《淘宝直播管理规则》认证管理条款进行修订,并新增《淘宝直播认证管理实施细则》。
此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9月30日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10月15日正式生效。
此次规则主要变更点:
1、在《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第一章概述第一条【适用范围】中增加直播营销人员及通过直播间推广商品的商家两种身份
2、在《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第三章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第二节市场管理情形>>第七条【市场管理情形】>>(一)认证管理中,新增发布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内容的账号需要进行执业资质认证的要求;
3、新增《淘宝直播认证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对发布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内容的账号进行认证资质的明细要求等。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第一条适用范围变更后:
适用于通过阿里创作平台(域名为we.taobao.com)及淘宝直播平台(包括域名为liveplatform.taobao.com的网站、客户端及小程序)发布直播等内容的主播(包括商家主播和达人主播),在直播中出镜的直播营销人员(即在直播间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轮班主播、助播、嘉宾等),通过直播间推广销售商品的商家(即发布的商品有在直播间宝贝口袋展示的商家)。
第七条市场管理情形管理(一)认证管理
1、播账号主体与直播营销人员(即在直播间直接向社会公众开展营销的人员,包含但不限于轮班主播、助播、嘉宾等)不提供认证信息,或者提供的认证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等;
2、布需要较高专业水平(如医疗卫生、财经金融、法律、教育、新闻等)直播内容的主播账号主体,未向平台提供对应直播营销人员的执业资质认证信息,或者提供的执业资质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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