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发布规范是什么?
为了提高天猫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行业的总体产品品质,更好的规范卖家的发布行为,特拟定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发布规范文案。
天猫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发布规范由天猫出品,天猫有权对本标准进行相关修订和解释。
本标准于2014年7月15日更新发布,2014年7月22日开始执行。
天猫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发布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天猫销售的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销售在天猫的汽车电子、导航及影音类商品,即一级类目“汽车/用品/配件/改装”下的二级类目“汽车影音/车用电子/电器”“汽车GPS导航仪及配件”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2、产品规范
2.1产品发布规范
2.1.1标题发布规范:须包含商品品牌信息+商品名称,商品的品牌信息须标注在商品名称之前。
2.1.2 商品图片发布规范
主图要求如下:
——主图须达到5张,至少有1张商品实物拍摄图,并且每张图片必须大于等于420*420。
——商品实物上的品牌LOGO不得遮挡。
——第二张主图必须使用清晰白底图,不得出现图片留白、拼接、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商标所有人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且LOGO大小固定比例以内,宽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四以内,高度为图片大小的十分之二以内。
——第五张主图展示商品实物上的标签信息,建议使用高清图,可通过放大镜效果显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属于强制3C认证的商品,须展示商品实物上的3C认证标志图。
2.1.3产品detail页面描述规范:
发布在detail页面上的图片宽度须为790像素。
商家在发布宝贝描述页面时,“商品情景”、“商品实拍”、“商品细节”、“商品参数”、“商品特点”、“检测认证”、“商品全家福”、“包装图示”、“购买说明”等发布要求如下:
(1)商品情景:不少于1张图片,展示商品装车实拍图或海报图等;
(2)商品实拍:不少于1张图片,必须展示所售商品的实物拍摄图,且商品实物上的品牌LOGO不得遮挡,照片主体商品不得与所售商品无关;
(3)商品细节:不少于1张图片,关键部位或重要部位的描述和说明;
(4)商品参数:不少于1张图片,必须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① 产品名称;
② 型号和规格;
③产品主要功能及参数信息,以官网参数为准,无官网参数的以产品外包装或产品说明为准;
注:行车记录仪产品须明确标识其连续摄像模式的光学有效像素值(视频像素),并须符合YD/T 1607-2007/4.3的要求;
④产品种类:便捷式GPS导航、行车记录仪、安全预警仪等产品,其产品标识标注须符合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 13837《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GB/T 19392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YD/T 1607《数字移动终端图像及视频传输特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等标准。
如过3C认证的产品需符合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的要求,并展示其产品3C认证的标志。
(5)商品特点:不少于1张图片,展示商品的主要卖点;
(6)检测认证:
便捷式GPS导航、行车记录仪、安全预警仪,须提交CCC/CQC认证报告,或通过GB 8898-2011、GB 13837-2012、GB/T 19392-2013、YD/T 1607-2007检测报告,同时清晰可见
嵌入式音视频一体机(DVD导航)须提交通过GB/T 19392-2013检测报告,同时清晰可见;
(7)商品全家福:不少于1张图片,包括商品主体及各个零配件等;
(8)包装图示:不少于1张图片,展示商品外包装或快递包装图示;
(9)购买说明:不少于1张图片,如售后、维修、安装、退换货等说明;
2.1.4产品标识标注规范
汽车电子类产品必须符合GB 8898-201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的要求。
2.2产品质量规范
2.2.1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本发布规范的制定依据以下标准: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
GB 8898-2011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
GB 13837-2012 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 无线电骚扰特性 限值和测量方法
GB/T 19392-2013 车载卫星导航设备通用规范
YD/T 1607-2007 数字移动终端图像及视频传输特性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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