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本地化生活服务管理规范
为了加强天猫本地化生活行业的管理,提高天猫本地化生活服务行业的总体产品品质,更好地规范商家行为,保障天猫用户的合法权益,打造优质的用户体验,基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天猫服务协议》、《天猫规则》、《天猫入驻标准》、《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等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天猫经营或购买本地化生活服务类商品的商家、用户。
本地生活服务商品,是指消费者在线上购买服务所对应的电子核销券码,并前往商家线下门店予以核销并享受服务的商品。
天猫本地化生活服务管理规范于2020年2月10日首次发布,2020年2月17日开始执行,天猫有权对本规范进行相关修订和解释。
入驻:
天猫本地生活服务的分类如下:
(一)“美甲/美容服务”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二)“亲子”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三)“美容美发/美体美甲”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四)“运动健身”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五)“婚庆/摄影/摄像服务” 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六)“休闲娱乐”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七)“KTV” 一级类目下的本地生活服务。
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收费代理入驻服务,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
保证金:
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主要用于保证商家按照天猫的规则进行经营,并且在商家有违规行为时根据《天猫服务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用于向天猫及消费者支付违约金。续约商家须在当年续签要求的时间内一次性缴纳次年度保证金;新签商家在申请入驻获得批准时一次性缴纳当年度的保证金。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不同,金额如下:
(一)旗舰店、专卖店:持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店铺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持注册商标的店铺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
(二)专营店:持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店铺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持注册商标的店铺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第九条 商家在天猫经营必须交纳年费,年费金额以一级类目为参照,分为3万元或6万元两档。同时,商家在天猫经营需要按照其销售额的一定百分比(简称“费率”)交纳技术服务费。
商品发布要求:
商家应按《天猫规则》及天猫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
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应严格遵守以下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禁止发布1000元以上的大额代金券类商品。
2、服务内容标准化,商品必须完整描述服务名称,具体包含的服务内容,商品详情须明确描述有效期,使用注意事项等内容。
商品发布违规处理:
仅允许发布以服务为主的,到线下门店内消费(电子券码)使用的商品,若发布实物类商品,将按照《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不当使用他人权利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仅允许通过储值卡产品发布储值卡商品,若发布充值卡、年卡/半年卡/季卡等超过90天使用期限的储值卡或类储值卡商品,将按照《天猫市场管理规范》扰乱市场秩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允许使用品牌兑换卡和次卡产品功能发布多次卡类型商品,若发布以商品形式出现的多次卡商品(2次及以上),将按照《天猫市场管理规范》扰乱市场秩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若违反第十三条及第十四条,天猫平台可视情况指示支付宝对其支付宝账户及/或其账户资金进行管控,资金相关包括:商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管控措施(简称“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指天猫指示支付宝对商家天猫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如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禁止余额提现、冻结支付宝余额、延长交易账期等。
商家在天猫发布商品若违反相关行业标准中关于产品发布的规定,天猫将对其违规商品给予下架并给予单个商品搜索降权三天的处理。
争议处理:
本地化生活服务的交易争议,按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退出:
【清退】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天猫有权清退: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进行销售的;
(二)向天猫提供伪造、变造的商家资质或商品资料;
(三)商家违反《天猫招商标准》的;
(四)商家多次违反本规则特定规定的;
(五)严重违规扣分达四十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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