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变更同城配送服务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拼多多商家同城配送服务行为,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拼多多决定对《同城配送服务条款》进行修订,让我们来看看吧!
1. 服务内容
1.1. 拼多多同城配送服务(或称“本服务”):指消费者在拼多多平台购买带有同城配送服务标识的商品(仅在消费者下单时选择的收货地址与商家设置的同城配送区域相符/一致时可成功下单,具体以平台系统页面支持为准;对应订单以下简称“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后,商家在承诺的到货时间内将商品送达消费者的服务。
1.2. 同城配送服务标识包括【1小时达】、【24小时达】、【48小时达】及拼多多平台后续新增/调整的其他服务标识(具体以商品发布页面说明的信息为准)。
1.3. 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自同城配送服务订单成交时间起计算。
(1)【1小时达】对应的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为:自同城配送服务订单成交时间起1小时内配送到达。举例,如订单成交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22:10:08,则商家应在2022年3月18日23:10:08(含23:10:08)前配送到达。
(2)【24小时达】对应的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为:自同城配送服务订单成交时间起24小时内配送到达。举例,如订单成交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22:10:08,则商家应在2022年3月19日22:10:08(含22:10:08)前配送到达。
(3)【48小时达】对应的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为:自同城配送服务订单成交时间起48小时内配送到达。举例,如订单成交时间为:2022年3月18日22:10:08,则商家应在2022年3月20日22:10:08(含22:10:08)前配送到达。
(4)其他服务标识对应的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以后续商品发布页面说明的信息为准。
1.4. 商家可对同城配送服务订单采取【同城配送】、【快递发货】等配送形式。
(1)同城配送服务订单下适用【同城配送】发货方式配送的(商家自行配送或选择其他合作运力配送),对应订单生成后,消费者订单页面将相应生成签收码。商家将商品送达消费者时须核销签收码,签收码成功核销视为商家完成配送,核销时间为对应订单实际到货时间。
(2)同城配送服务订单下适用【快递发货】发货方式配送的,对应订单生成后,商家应上传订单对应的物流单号至拼多多后台。对应订单物流签收视为商家完成配送,物流签收时间为对应订单实际到货时间。
2. 延迟送达的处理
2.1. 延迟送达的定义:是指商家未在承诺的到货时间内完成配送,即商家未在承诺的到货时间内成功核销订单签收码或物流未在承诺的到货时间内签收,依据本条款及相应的技术标准,该订单将被自动标识为延迟送达订单。
2.2. 延迟送达订单的处理:
2.2.1. 商家发生延迟送达的,拼多多平台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处理措施:
(1)从商家账户余额(包括货款、保证金等,下同)中扣除对应的消费者赔付金,并将同等金额以50年有效期的无门槛现金券形式发放给延迟送达订单所对应的消费者。
(2)视情况对商家账户余额采取限制提现措施,直至全部延迟送达订单完成或者退款成功;
(3)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措施。
2.3. 拼多多平台依据本条规定对相关延迟送达订单作出处理,并不免除商家的配送义务,无论拼多多平台是否已经实际从商家账户余额扣收消费者赔付金并赔付给对应的消费者,商家都应继续履行就相关延迟送达订单的配送义务。
3. 同城配送服务商品缺货
3.1.如同城配送服务订单生成后,商家主动联系拼多多平台或消费者告知无法在其承诺的到货时间内完成配送,或者拼多多平台或消费者无法在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内联系商家,或者商家发生其他配送违规后在规定时限内仍未完成配送,相关订单构成同城配送服务商品的缺货订单。具体类型如下:
3.1.1. 商家主动联系拼多多平台或消费者告知无法在其承诺的到货时间内完成商品配送的;
3.1.2. 拼多多平台或消费者在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内未能联系上商家,且拼多多平台有理由认为商家存在配送违规风险的;
3.1.3. 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发生延迟送达后1天内仍未完成配送,即商家承诺的到货时间届满后1天内仍未完成配送的;
3.1.4. 同城配送服务订单发生虚假送达后1天内仍未完成配送。
3.2. 若商家不能在其承诺的到货时间内完成配送,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或可能发生该等情形后立即主动联系拼多多平台,以书面形式对该等情形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拼多多平台将视情况作出处理。
3.3 商家确认并同意,拼多多有权按《拼多多发货规则》等平台规则对同城配送服务商品的缺货订单采取对应处理措施。
4. 虚假送达的处理
4.1 虚假送达的定义:指商家在同城配送服务订单的货物送达确认页面的选择与实际配送状态不符。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4.1.1 商品未实际送达至消费者,但选择确认送达的;
4.1.2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同城配送服务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4.1.3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的情形;
4.1.4 商品未实际送达至消费者,但选择的未送达原因与实际不符的。
4.2 虚假送达订单的处理
(1)从商家账户余额中扣除对应的消费者赔付金,并将同等金额以50年有效期的无门槛现金券形式发放给虚假送达订单所对应的消费者。
(2)对违规订单操作关闭交易并退款;
(3)视情况对商家账户余额采取限制提现措施,直至全部虚假送达订单完成或者退款成功;
(4)部分或全部商品降权、屏蔽、下架、禁售、删除;
(5)店铺禁止上新、禁止上架;
(6)关闭或限制店铺权限、店铺功能;
(7)其他平台认为必要的措施。
5. 延迟送达、商品缺货、虚假送达处理过程中,相关订单消费者申请退款的,平台有权视情况进行关闭交易、退款等操作,相应退款金额将从商家店铺资金余额中扣除,该等操作并不免除商家就该订单所应接受的平台处理及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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