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热浪引擎单品通用计划如何新增?在哪里结算佣金?
大多数商家都有开通直播,直播开通之后,商家可以请人来做直播。为了吸引更多关注,我们还可以使用热浪引擎来进行推广。下面,我们来看看增加热浪引擎单品通用计划的方法。
一、单品通用计划如何新增
支持单商品创建多个“淘宝热浪引擎单品通用计划”。如需操作,点击“添加策略”按钮。
【注意】:
1)若一个商品同时命中多条不同类型的推广计划,则按照推广计划类型的生效优先级来判断最终服务费率。具体生效优先级规则如下:单品定向计划 > 类目定向计划 > 单品通用计划 > 全店通用计划,即单品定向计划优先级最高。
2)若商家就同一个商品链接同时命中多条相同类型的推广计划,则取最高服务费率生效。
二、在哪里结算佣金?
1、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在淘宝直播通过热浪引擎平台选品或与商家合作的全体淘宝直播主播。
2、分佣模式:
(1)热浪引擎平台按主播商品导购能力进行结算,即主播可按其引导的成交额,获得商家支付的“推广服务费”即直播佣金(主播侧:推广服务费、机构侧:机构服务费、服务商:服务商服务费)。
(2)服务费=商品交易实际成交价格*服务费率(即商家设置的推广服务费比率)。
平台将向机构主播收取推广服务费的30%(个人主播收取40%)作为软件服务费,即机构主播可以拿到推广服务费的70%(个人主播60%)。对于机构主播,剩余推广服务费需按照主播和绑定机构约定、且经其明确同意后的分成比例,由系统按其授权确认的方式将推广服务费分发给主播与机构;同时以消费者订单支付时主播是否存在机构绑定为依据判断应按照机构主播还是个人主播的分佣比例进行结算。
3、分佣范围:
消费者通过直播间引导,在15天内下单并最终“交易成功”(确认收货状态)且自交易成功后次月结算前没有产生售后退款的订单,则主播可获取该笔订单的推广服务费。
4、佣金统计:
推广服务费(即直播佣金)=商品交易实际成交价格*服务费率(即商家设置的服务费比率)商品交易实际成交价格即商家实际收款金额,不含阶梯返还金额、运费、店铺优惠券、单品折扣、退款、跨境综合税等项目(如有)等。
推广服务费(即直播佣金)按人民币计算,以元为单位,按第三位小数抹零原则保留两位小数点。
5、结算条件:
系统将于每月20号(以最终数据计算完成日期为准)结算上个自然月交易成功订单对应的推广服务费。
以上就是增加热浪引擎单品通用计划的方法,大家对照图文操作就行。这里还介绍了热浪引擎佣金的结算方法,大家可以来了解下。使用热浪引擎可以获得更多流量,不过,也是要付费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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