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不能开网店做微商吗,当官又发财终是梦
在电子商务3.0时代,人人都想互联网创业,而且创业的成功率较以前大大提高,这就激励了这一代的人,奋不顾身地投入到这个大潮中,其中开网店做微商因其门槛低而成为中小卖家和个人的首要选择。而在中国这个由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国家,党员能不能像普通大众一样互联网创业呢?
显然,党员开网店做微商属违纪的提法不严谨。这个问题要辨别清楚党员这个主语的不同含义。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和《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等的规定中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其实,对公务员群体,《公务员法》也有类似的明确规定:公务员不得“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
从字面意思上看,如果将“党员干部”看作并列短语,可以理解为“党员和干部”,那么,这是否意味着9000万党员都不可以开淘宝店、微店呢?
事实上,不得经商、办企业的主体主要是指党政机关干部以及公务员。也就是说,“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这一条款的约束对象,应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界定。那么,按照中央纪委的解释,我们需要进一步弄清楚究竟哪些人算是党政机关干部,哪些人不能开网店、做微商。
《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对“党政机关干部”的界定是这样表述的:“党政机关,包括各级党委机关和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隶属这些机关编制序列的事业单位。”而党政机关干部指的则是“上述机关的干部、职工”。《关于党政机关兴办经济实体和党政机关干部从事经营活动问题的通知》对“党政机关”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党政机关干部”则是“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
虽然相关规定的约束主体是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的在职干部,但是,为了全面从严约束党政机关干部利用职权、职务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开展营利活动,防止因此产生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各种腐败现象,在实际的管理和执纪中,约束的主体明显延伸了——不仅仅局限在“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干部”,各级机关干部通常也在被约束范围之内。
显然,从上面可以了解到,党政机关干部和公务员是不可以从事电商、微商的。
那么,除此之外的普通党员可不可以从事电商、微商活动呢?尽管目前为止官方尚未给出明确答案,但一些权威媒体的解读或许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问题。
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政文指出:除了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以外的党员,是可以开淘宝店、微店等进行营利的,但前提是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为自己、亲属及利益相关人谋利。因为他们一旦经商,就有可能与其手中的公权力形成利益冲突。
最后,我们要牢记习总书记的告诫:“如果觉得当干部不合算,可以辞职去经商搞实业,但千万不要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在其位,谋其政,对于没有职务的普通党员,在不影响广大人们群众的普遍利益的情况下,是可以做电商的。这也是谋生的一种手段,毕竟党员也是要养家糊口的。如果大家还有什么问题,可以到39微商货源网上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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