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马逊FBA又一新政实施!
根据新政策,从2月1号开始,从美国地址发货,在货件创建日期后的45天内仍未送达的国内货件;从美国境外发货,在货件创建日期后的75天内仍未送达的国际货件将被自动关闭。同时,若货件不符合要求,亚马逊将拒收或额外收费,并严重情况下可能禁止卖家发货。
面对新实施的政策,有卖家感慨道“政策变更加上最近红海战,物流费上涨,亚马逊打工人太难了?”你们怎么看?
01亚马逊FBA新政实施
根据亚马逊要求,多个目的地入库计划中的货件必须在使用该计划的首个货件送达后的30天内全部送达。
按照正常情况,亚马逊会根据地址、货件数量、大小对卖家的货物进行分仓处理,假如卖家的货被分3个仓库发货,第一个货件要在45天内送达亚马逊仓库(如果用美国地址发货),第二个和第三个仓库的货件要在第一个货件到达后的30天内送达。
如果货件不符合亚马逊要求或与入库计划不同库存,则亚马逊将会拒收货件,并向卖家收取入库缺陷费。
亚马逊在更新2024年美国亚马逊物流费用时提到过。就每件商品来说,如果是小号标准尺寸,货件配送至错误位置收费0.04美金,已删除和已丢弃的货件收费0.02美金;大号标准尺寸,货件配送错误收费0.04-0.07美金不等,已删除和丢弃货件收费0.02-0.04美金。
有卖家认为亚马逊之所以立这一政策,是因为亚马逊原本分仓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就近分配,按卖家当地的发货地址就近安排分仓,这本是一个很合理的规则,但中国亚马逊卖家的货一般是美西上岸,亚马逊往往给你往美东分仓。卖家朋友们不想承担被分到美东的额外运输成本,只好钻了下空子。
现在就是尝试封堵这个漏洞,美国地址建仓,中国地址发货,时效就按美国发货标准只给45天。
02卖家:影响不大
这对卖家的影响到底有多少呢?
值得注意的是,政策更新后,货件状态变为“在途”、“已登记”、“已完成配送”或“正在接收”后,即视为已送达。状态为“处理中”、“准备发货”和“已发货”的货件均需遵守自动关闭政策。
有卖家认为,继续使用美国地址发货是没问题的,但要严格控制发货节奏。也有卖家认为加拿大,墨西哥,巴西也是可以考虑的。
一位卖家表示:“这个我跟货代探讨了一下,首先是2月1号开始生效,也就是之前创建的就不会有被关闭的风险,然后是一般的普船时效大概是35天内,但是因为加上创建时间到开船时间有一段时间,所以普船多少还是有一些些风险。
毕竟谁都不可能每票货都很顺利,碰到查验、罢工、节假日啥的都是有可能导致超过45天,但是因为他写着是美国内是45天,所以我们可以试着从墨西哥,加拿大地址创建计划。”
所以地址选择加拿大、墨西哥真的可行吗?
有货代建议,可以尝试使用加拿大、墨西哥或其他美国附近国家的地址,以延长发货时间。加拿大地址建仓更容易分配到美西仓库,时效75天,能让卖家的时间变得更加充分。
另外,海外仓也是不错的选择,但卖家需要考虑的是成本相对较高,高价值商品值得考虑。
随着政策实施,卖家们要时刻关注物流动态,合理规划发货政策。